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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走向末日!国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全国统一、互通互认
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其它
1、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2、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
3、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
职称、社保、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全国联网
到底意味着什么?
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而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之后,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由此可以推测,只要处罚措施够及时、力度够大,以后有可能会出现不敢挂,不能挂的情况。大家诟病多年的“挂证”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到岗履职、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问题有望得到真正的改观。
其实就各地市而言,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查处本地“挂证”问题,以广东省为例,前段时间广州市和东莞市分别发文:
广州: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1、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交易系统比对后发现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
3、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交易系统将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暂停向交易系统推送广州市住建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社保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信息,并启动调查。
东莞:即日起,不得使用一建纸质证书或其纸质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参与投标!
关于提醒投标人及时更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仍有部分一级建造师登记信息为纸质注册证书信息,请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6日
另外,此前多地发布的建造师等人员“挂证”问题查处通报,也反映了利用大数据查社保、查证书已经是主管部门查处“挂证”行为的主要手段。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数据将与住建部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挂证”无处遁形!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加简单了。
近日,住建部同意海南省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对海南省提出“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我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的请示》(琼建审批〔2021〕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省对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二、你厅应确保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C 0215-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C 0252-2021)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C 0253-2021)标准,并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我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